《福建省中医药条例》正式颁布啦!
有了中医药条例
福建省建设中医药强省有章可循!
27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2022年5月27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22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68条,从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与产业发展、中医药传承与人才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与合作交流等多个方面,为我省中医药发展规划了路径,让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有章可循。
《条例》指出,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
《条例》突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加强中医药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医保政策和名院、名科、名医、名药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职责;突出福建地方特色,福建的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在强调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的同时,突出中医药文化创造与创新。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助力健康福建的建设,推动中医药强省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