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了主要目标。指出到2025年,基层中医药实现五个“全覆盖”: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人才配备基本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等。
《计划》提出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设置18项考核评价指标和6项工作专栏:
一是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带动作用,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条件的基础上,探索在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二是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三是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建设,到2025年,原则上所有县域均应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加大适宜技术推广力度和考核力度,每个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广10类6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为每个县培训至少15名县级师资,每人掌握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四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能力,发展基层中医治未病服务和中医康复服务,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完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到2025年,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切实做好中医药城乡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国家中医医疗队巡回医疗,深入巡回地区基层送医下乡。
五是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管理和质量监管,加快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扩大中医馆联通范围,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提升基层中医药机构信息化水平。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六是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帮助群众更加经常接触到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制作中医药科普产品,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
七是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做好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落实国家医改政策要求,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地区,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在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其他地区,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建设,加大医保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支持等。
《行动》还明确了保障措施。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考核督查、强化宣传引导等。
专栏1 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
名医堂建设: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等优势中医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创新政策措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分层级规划布局建设一批名医堂,推动名医团队入驻,服务广大基层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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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4.扩大基层中医药人才有效供给。根据需求合理确定本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持续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鼓励开展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为基层培养一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开展基层西医学习中医人才培养和培训,鼓励西学中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对现有基层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和服务能力。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到基层执业服务。
5.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使用途径。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优化基层中医药凯发注册首存的人才招聘、使用机制,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积极招收中医医师,吸引一批中医药人才服务基层。畅通基层中医药人才流动途径,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县域内中医药人才流动机制。实施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看病、看好病的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超过25%,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鼓励中医临床人才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6.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发展环境。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进修学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升基层中医药岗位吸引力。落实“两个允许”,建立有利于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升的绩效分配机制,激发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动力。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应包括一定比例基层中医药人员。
专栏2 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 |
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招录7500名中医专业农村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对1.25万名左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开展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培训一批基层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
革命老区中医药人才振兴项目:在原中央苏区等革命老区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力度,建设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馆骨干人才。支持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通过对口帮扶形式建设传承工作站,培养一批骨干人才。 |
(三)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
专栏3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
省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掘与推广:各省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托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深入研究,发掘和推广省域内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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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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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层中医药康复能力:完善县级中医医院康复科设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康复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中医康复技术应用比重。 县级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特别是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对口帮扶工作:实施对口帮扶提升项目建设,加强被帮扶单位人才培养、重点专科、远程诊疗、人才培训、管理能力等建设,提升被帮扶单位综合诊疗能力。开展国家中医医疗队巡回医疗,深入巡回地区基层送医下乡。 |
(五)加强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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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基层中医药健康宣教和文化建设
16.广泛推动中医药健康知识普及。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将中医药科普知识和《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充分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式,扩大中医药优质科普内容的覆盖面。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鼓励支持优秀中医药科普图书、展览、新媒体产品等的创作。推动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屏、海报、宣传栏等经常性展示科普内容,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鼓励中医药医务人员、科研人员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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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中医药科普产品:制作推出一批易于传播推广的中医药科普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支持优秀中医药科普图书等的创作,编写若干种针对不同受众的中医药读物。 建设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遴选,培训一批中医药科普人才,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巡讲、健康讲座。 |
(七)稳步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
序号 | 分 类 | 指标内容 |
1 | 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 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
2 | 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熟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 |
3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 |
4 |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
5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全部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 |
6 | 所有县级区域依托县级医院设置中医健康宣教基地。 | |
7 | 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县级中医医院均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 |
8 | 1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完成服务内涵建设。 | |
9 | 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 | |
10 | 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 |
11 | 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 | |
12 | 各县(市、区)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75%和85%。 | |
13 | 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 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14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 | |
15 | 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 |
16 | 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 | |
17 | 基层中医药管理能力建设 | 所有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 |
18 | 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 鼓励政府举办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覆盖人口原则上不低于县域人口的30%。 |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完成指标要求的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